“黑户”能圆“户口梦”啦。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八类无户口人员如何登记常住户口作出规定。《意见》要求,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超生、非婚生育等八类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在政策衔接方面,对于无户口或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和学校不能因为无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理由拒绝接收入学,学校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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