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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9日
  • 来源: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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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将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列入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永发改〔202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及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合计100%招标人为永平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博南镇桃新村(博南工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原农特产品加工厂房,面积3870m2,以及给排水、供配电、路面、停车、绿化等附属设施;配套9号路长290米(宽12米),2号路延长线380米(宽20米),7号路挡墙150米。

2.4 招标范围: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基坑专项勘察、工程测量、土壤氡检测、物探、土石类别及比例鉴定、勘察审查等,出具完整的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详勘报告、基坑专项勘察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等),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含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有关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和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4)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5)其他工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1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265日历天,其中:厂房及厂区附属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总投资:2916.00万元,本次招标规模:2592.00万元(含勘察费、设计费及施工费)。

2.7质量标准:

1)勘察部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建设工程勘察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施工部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4)总承包部分: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或以联合体方式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2)规划、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注册在云南省内的投标人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在制作事由内写明项目名称。(注: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②云南省外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等状态;②近三年(2021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投标人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上述①-②条为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③条为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3.6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7企业业绩:

1)勘察业绩:近三年(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少于1700万元的建筑勘察业绩和1项总投资不少于1700万元的市政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2)规划、设计业绩:①近三年(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少于1700万元的规划类编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近三年(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少于17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总投资不少于17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3)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700万元的建筑施工业绩和1项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700万元市政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登记表);时间认定: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注:①若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②2024年新成立企业,本项可不提供。

3.8拟派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1)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2)拟派项目规划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拟派项目规划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4)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4)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上,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规划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除外):

①勘察部分:勘察人员至少配备2名具备中级技术专业职称及以上,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②设计部分:至少配备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上述各专业的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证或者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须委派至少1名代表常驻施工现场,上述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③施工部分: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说明:各省份针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取消资格证培训或发证工作的,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可不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但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规划、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施工任务的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网上投标确认方式:本项目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网上投标确认【投标人须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自行查看投标确认是否成功。为方便投标人更直观更直接找到该项目信息,请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后,地区选择大理州。】。

6.网上投标确认

6.1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6.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录,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6.3 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6.4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6.5网上投标确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05日23时59分止,此时间段内均可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6.6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7.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2024年07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7.3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1网上递交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止,在此时间段内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8.2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于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①网上开标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②现场开标地址: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地址:永平县博南镇集贸市场630号,集贸市场西大门旁)。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后,地区选择大理州”-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供应商专栏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按照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导入文件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地址:永平县博南镇集贸市场630号,集贸市场西大门旁)进行开标现场解密。

注:①逾期上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

②现场解密的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核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③开标当天现场解密的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的CA数字证书,用于开标现场解密、读取及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导入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ynjzjgcx.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平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0号

联系人:高老师

话:0872-652648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1幢204号

联系人:谭俊李媛媛王佳宜

电  话:0871-64602802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永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0872-652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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