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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巡回法庭进校园,就案讲法护成长!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 来源:永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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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下午,县人民法院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永平县第一中学阶梯教室,200余名师生“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2013年5月,被告人黄某某在云龙县宝丰乡大栗树村从一名陌生男子手中购买了一支射钉枪。2022年5月,黄某某使用购买的射钉枪在家附近的山林内猎捕了1只飞鼠(复齿鼹鼠)、1只破脸狗(果子狸),并使用扣子猎捕了1只野鸡(黑颈长尾雉)、1只康鸡(白腹锦鸡),随后,将猎捕的野生动物带回家食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进行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图片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师生讲解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及启示,希望大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守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

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零距离”与法庭接触,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将坚决做到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提高是非辨别能力,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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