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保障,着力做到“四个始终”,扎实推进永平县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各项工作。10月份,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公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拟命名名单,永平在列。
始终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做好分解任务,安排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撰写承诺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另一方面抓好廉政警示教育,绷紧廉政勤政“弦”。截至目前,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专题讲授廉政党课2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通报腐败典型案10余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2次。
始终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党组书记带头抓落实,认真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讲授廉政专题党课,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签订并督促班子成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履职尽责;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两报告制度和“四个不直接分管”,杜绝职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始终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与各股室、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排查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工作落实,杜绝工作有盲区、留死角。
始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例会、专题学习会议、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等,集中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通报中央、省、州、县查处的典型案件24余期,以案例教育干部职工。
与此同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分析廉政风险点;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
作者: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