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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 来源:永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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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十年,永平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调解格局、健全调解机制、建强调解队伍、聚焦精准调解,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强化组织建设,构建调解工作网络

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依法调解”的工作方针,不断发展和完善“枫桥经验”永平实践,以化解热点、难点社会矛盾纠纷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了以县司法局为统领,乡(镇)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工作小组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调解体系。

全县共建有乡(镇)调委会7个、村(社区)调委会75个、村民调解工作小组1230个,成立医疗纠纷、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校园安全纠纷、交通安全纠纷、劳务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纵横互补、专兼结合、齐抓共管”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网络体系大格局,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留死角。

强化制度建设,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在7个乡(镇)75个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由网格员等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性排查,全面掌握把控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发动全县基层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实现排查到位、调处到位、防控到位。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制度。发挥基层司法所指导和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的中坚力量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逐个分类梳理出来的矛盾苗头隐患进行分析研判。由县司法局对重点疑难个案进行分析研判、指导调解,对阶段性矛盾纠纷进行预警等,为当地党委政府分析、预警和解决矛盾提供第一手材料以及法律政策依据等。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分层分级调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责权明晰、分层级管理的工作体系,列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压实责任单位和部门,明确化解调解矛盾纠纷时限,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整体合力。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效力

选优配强调解员队伍,从基层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等中选拔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强、公道正派的人员,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全县现有专兼职调解员1200人。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警”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实现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参与、指导化解矛盾纠纷调解。

注重调解队伍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对调解员进行政治理论、工作技能技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修养培训,各类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率达100%,提升调解队伍素质。

强化精准调解、提升工作成效

发挥基层司法所“减压阀”的作用,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发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排压孔”作用,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工作小组的“稳压器”作用;就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真正实现省时、省钱、省事,惠民、便民。

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等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运用“云视讯远程调解系统”调解、“智能移动调解无纸化办公系统”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等方式,做到矛盾纠纷受理率100%、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协议履行率90%以上,调结纠纷的回访率85%以上。

2012年以来,永平县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4080件,调解成功23794件,调解成功率达98.81%。杉阳司法所2020年被州人民调解委员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县司法局杨兴禄被先后表彰为云南省第二届百佳人民调解能手、大理州政法系统“十佳人民调解员”,龙门司法所熊陶文被表彰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龙街司法所阿永伟被云南省司法厅表彰为“云南司法行政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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