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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永平生物多样性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3日
  • 来源:永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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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三周年来的工作情况。

州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策主持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鸿参加会议并作发布,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同志针对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部分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公益保护志愿者,以及云南法制报、大理日报、大理广播电视台、祥云县融媒体中心、永平县融媒体中心、剑川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本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介绍了《决定》出台以来,扎实贯彻落实授权,紧紧抓住“公益”契机,自觉担当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政治、法治、检察责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01做强公益诉讼,扎实公益保护根基

《决定》出台以来,共办理涉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130件,挽回和追偿补植复绿、生态资源损失等生物多样性修复资金80447元;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6件、磋商2件,共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补植补绿154.55亩,种植云南松、水冬瓜等树木16420株;办理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国家级野生植物保护案件2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5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垃圾、固废危废2万余吨,督促恢复被损林地154.55亩,“银江河断流”“污染矿”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02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检察担当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明确目标任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请示汇报,争取理解与支持;提升团队素养,落实“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打造工作新亮点、新增点、新发力点。

03确立协作机制,形成多元保护合力

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与咨询制度,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开启“123”工作模式,协商赔偿金账户,统一思想认识,整合资源优势,拓展保护案件范围;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相衔接方式,办理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筑牢生态屏障;共建三个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资源。

04完善工作制度,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发挥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作用,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古茶树、古梅树保护力度;草拟会签两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联络员,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装上加速器;落实“补植复绿”、绿色公益宣传服务机制,开展“阳光法庭”,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荒山、挽救一个家庭“一案三赢”效果。

05加大宣传力度,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利用两微一端,借力新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发挥正面司法引导作用;借助“5.22”等主题宣传日,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通过“开学第一课”融入宣传内容,提高中小学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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