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决定
永平江恒运输有限公司:
经核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且未延续(已于2023年12月到期);二是对公司驾驶员长期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不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属车辆中26辆货车年审超期,21辆货车等级评定超期;三是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不整改,办公场所长期无人办公,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长期无法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决定注销你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请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日内到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平大队办理你公司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转籍手续,逾期不来办理道路运输证转籍手续的,将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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