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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2-0000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172066608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2日
  • 来源: 永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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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永平县水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助力法治政府的建设,特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永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永平县水务局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永平县水务局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永平县水务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3、编制的规划计划;

4、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5、永平县水务局的预决算报告、采购信息等;

 6、永平县水务局的公示公告;

 7、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永平县水务局主要是通过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px.gov.cn/;公众可通过永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找永平县水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永平县水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永平县水务局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龙翔路204号

联系电话:0872-6522061,传真号码:08726522061,邮政编码:67260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永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永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在线申请”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District?bmid=3c2caab9-3ac6-45dd-8e7f-466bdc748003。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3.电子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邮件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直接投递电子邮箱ypxzfb@dali.gov.cn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652206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5.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永平县水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永平县水务局办公室负责永平县水务局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龙翔路204号。

邮政编码:672600

联系电话:0872—6522061

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申请地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District?bmid=3c2caab9-3ac6-45dd-8e7f-466bdc748003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永平县水务局办公室,电话0872—652206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县纪委监委驻林业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72—652001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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