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
三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三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全县印发并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2份,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份,总体合格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三季度,永平县以视频形式对《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多元化方式解读比例不高,下步工作将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
三、有关要求
(一)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4类应当解读的范围进行解读,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同时发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编制说明等。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要同步谋划、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二)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尤其是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尽量使用动漫、图表、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政策性文件的到达率和知晓率。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