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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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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四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3日
  •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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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季度,全县印发并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1份,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份,总体合格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季度,永平县政策解读工作存在解读产品形式单一,多元化方式解读比例过低,未采用图表、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政策解读可视度、可感度不高。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解读工作。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结合,严把解读材料内容质量关。

(二)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要同步谋划、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主要包括文件标题、文件类别、解读形式、文字材料、发布渠道、发布时间等要素,解读材料严禁照搬照抄或以文件精简版的形式出现。要结合政策文件的特点采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图表、视频、问答、访谈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

(三)强化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加强对辖区内各部门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好组织、人员、设施等方面的保障,配备专职人员,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县政府办要做好县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检查,每季度将检查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内容。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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