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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55262992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报告

永平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 来源: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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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64号)精神,编制永平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2019年公开工作计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6526836。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平县落实省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永政办通﹝2018﹞36号),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实效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通〔2018〕34号)《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通〔2018〕41号)等文件,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根据《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平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永政发〔2018〕23号),明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综合政务等工作。2018年1月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职责调整至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在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股,负责日常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53人,其中,兼职人员52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2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38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数2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33条;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7条;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26条;4.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4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有“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财务公开”“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征地信息”“民政信息”“住房保障”等栏目。2018年,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采购招标公告135条、中标结果公示143条,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43条,财政预决算12条,财务公开218条,重点工程建设29条,规划计划10条,征地信息2条,民政信息17条,住房保障16条。

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情况。2017年底,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与省州同步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规范并公开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初步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二)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改革模式。2018年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全部进驻网上平台并提供办事服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二)实施“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一窗办”“异地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永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8〕37号),以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职权事项为基础,编制了永平县政府部门审批标准化事项668项。其中“网上办”事项155项,“直接受理”事项372项,“马上办”事项232项,“最多跑一次”事项512项,“就近办”事项38项,“全城通办”事项10项。

(三)积极推进“互联网 中介超市运行”。按照全面开放、平等竞争、强化监管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级负责的原则,探索创新机制,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中介超市常态化、规范化管理。2018年,永平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采购公告27项,选取结束30项,签约登记26项,履约结束35项,项目总成交额87.93万元,节约资金30.12万元。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69件,其中人大代表提出建议204件,政协委员提出提案165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均已全部办结,并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两会专题栏目”公开了永平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5件,永平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5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转载和解读重要政策,2018年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1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3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回应情况

对网民的咨询、诉求,无论反映问题的大小,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详细调查认真回复,同时把网民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推动力。2018年舆情收集57件,回应关切32件,未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一)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按要求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严格按《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4号)要求,按规程依法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信函申请,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期答复办理完毕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全县正常运行1个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8个,微博5个,移动客户端2个,其他政务新媒体2个

二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2018年1月开通了大理州“12345”政府热线,并12345政府热线与96128政务服务热线整合,由96128政务服务热线叠加接听12345政府热线电话,实现“12345”政府热线一号对外,线电话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

三是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常态化监测,将政府网站管理纳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网站正常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我县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十一、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便签〔2018〕1385号),明确要求文件拟稿人员须界定所拟文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四种属性中的一种类型,并按程序填写和审批《信息保密及公开属性审查表》,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

二是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制定印发《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小红头〔2018〕39号),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建立政策解读长效机制。

十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现有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够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十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优化公开载体。以便民为原则,继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持续深化栏目内容,完善常态化监测措施,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拓展网站功能。加大利用新媒体平台和传统载体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着力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加大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提高各部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认真执行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依法、科学、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四)规范公开内容。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进一步加大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信息“五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十五、附表

附件(可下载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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