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大理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永平县财政局组织检查组对永平县水务局和永平县民生国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业务进行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永平县民生国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银行存款账、现金出纳账无账簿启用表和一览表,会计凭证未及时装订成册、归档保管,总账、明细账未打印、装订归档。会计、出纳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进入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采集信息档案,未按期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被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2019年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部分资金划拨凭证无相关附件和批复,无财务负责人签批,部分会议费支出无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培训住宿费无差旅派遣单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永平县财政局已责令永平县水务局和永平县民生国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限期整改。
永平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