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编制永平县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2号,电话:0872-6520090,邮编:672600)。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原则,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已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目标公开任务,明晰工作职责。不仅抓牢面上工作,又突出重点,促进了各项工作协同推进。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通过“永平之声” 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信息2条;开展各类政策宣传活动,全年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加强入户宣传,切实做牢宣传推广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具体经办人员,局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流程发布、按照“五要素”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
(五)保障监督情况。一是组织领导情况。选用业务水平较好、工作作风扎实人员,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具体经办人员,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按照县里的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目录的修订和录入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年度制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情况:无。
(二)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情况:无。
(三)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情况:无。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五)政府集中采购情况:2019年我局共进行政府集中采购1次,金额35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但是与落实《条例》要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较为单一。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努力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附件
永平县审计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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