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永平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大审调报〔2020〕16号)报告,指出永平县在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方面存在5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意见反馈以来,永平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逐项对照反馈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截止2021年2月22日,《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关于“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578960366.59元未在2年内使用完毕”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全县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进度,各预算单位已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原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结余资金49075661.43元。未支付的结余资金529884705.16元中,结余资金419440832.69元全部收缴国库,并在2020年统筹安排使用。剩余的110443872.47元为永平县水务局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玉皇阁水库建设项目资金),属于项目结转资金。由于项目正在实施,需按项目进度支付,结转资金110443872.47元继续结转使用,待项目竣工结算后将进行全面清理。
二、关于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关于“非税收入1276230.5元未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县财政局已于2020年12月30日将交警罚没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中的非税收入1276151.66元缴入国库;于2021年2月22日将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存款利息78.84元缴入国库。
(二)关于“‘以拨作支’违规将国库资金422358259.70元调入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调查疑点,共梳理出涉及“以拨作支”支出资金4084笔422358259.70元,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对支出资金进行了分类处理,全面完成清理。在今后国库资金管理过程中,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国库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于符合财政专户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继续按社保资金专户管理要求核算管理,对于不符合财政专户管理要求的工资统发、农业保险、普惠金融等资金改为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管理财政资金,坚决杜绝“以拨作支”方式,依法合规管理财政国库资金。
三、关于财政专户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关于“未及时将1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进行撤并”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于2021年2月22日对1年来未发生业务的永平县财政局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进行销户,对账户所涉及的往来款项、结余结转进行全面清理,并将存款利息缴入国库。
(二)关于“财政专户未归口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于2021年2月22日将原由财政局非税收入股管理的交警罚没收入汇缴专户,移交由县财政局国库股统一管理。
四、往来款项及对外借款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整改建议,县财政局认真对财政往来款项进行全面分类清理,并细化往来款项账龄和用途管理,对往来款项台账及时动态更新,进一步规范往来款项核算管理。2020年12月,共清理消化3年以上长期挂账的应收款3380000.00元、应付款592533.25元,清理消化3年内的应付款36000000.00元。在今后工作中,永平县将进一步严格增收节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有效控制往来款项规模。
(二)关于“对外借款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对截至2020年末国库历年借出款项进行逐笔清理核对。一是对以前年度因会计业务处理不准确形成的借款进行重新梳理核对和调整消化;二是及时完善对国库对外借款内部审核程序,确保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有效避免形成新的财政往来款。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管理,规范国库资金使用流程,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关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于2021年2月22日将永平县财政局工资统发专户销户,重新配置更新工资统发系统流程,确保按规范处理工资统一发放业务。
此报告。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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