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秋慧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减少使用花圈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永平县殡葬改革基本情况
深化殡葬改革以来,永平县以问题为导向,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将目标具体化、管理法治化、任务时间化、责任个人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县殡葬改革攻坚的号角全面吹响,全县殡改工作进入提速期。
(一)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殡葬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殡仪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2020年5月30日零时起,公职人员和火化区城乡居民遗体100%火化、100%进公墓集中安葬,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5%以上,火化区及“三沿六区”基本无活人墓,全县范围内无新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永平县按照“20年需求,首期满足5年使用”的标准和规划在前、先保基本的原则稳步推进公墓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规划建设经营性公墓1个,用地30亩,建成墓穴1846穴,完成总投资2100万元。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7个并投入使用,完成投资1066.8万元,建成墓位3562个。1个城乡中心级公益性公墓已完成选址、测绘、可研等工作,村组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已完成立项、报批5家,基本建成1家。
(三)惠民殡葬“4+1”,打通殡改最后一公里。在制定《永平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和分析研判群众所需所盼。了解到群众对骨灰送回、火化预交费和公墓收费等三个方面最为关注,也是阻碍改革的“绊脚石”。通过反复分析,制定方案时,我们对骨灰送回的问题,采取在财政资金承担遗体接运、遗体存放3日、火化、骨灰寄存1年等4项基本殡葬服务的基础上,总控费用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了骨灰送回服务;对火化预交费的问题,采取将所需的5项惠民殡葬服务费整合打包,与殡仪馆协议约定按每具1850元的标准,资金由县民政局直接与殡仪馆结算支付,不用丧属来回跑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益性公墓墓位收费的问题,我们对符合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条件的城乡居民实行无偿入园安葬,按成本测算,每个墓位为群众减免5000元左右。这三个问题的解决,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的同时,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便利,群众对殡葬改革的接受程度明显提高,大大减少了殡葬改革的阻力和压力。
(四)殡葬环境得到有效整治。结合挂乡包村工作和干部职工及党员这一“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整合多方力量,自上而下组建整治工作队,全面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的摸排和整治工作。经摸排,全县火化区及“三沿六区”有活人墓469座,大墓、豪华墓有31座。目前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为提升群众知晓度,增强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永平县认真抓实宣传工作,利用殡葬宣传“大篷车”、村组“大喇叭”、制作宣传折页、开辟宣传栏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措施要求。目前,群众大兴土木修建活人墓的风气得到扼制,对殡葬改革的接受和支持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有力有序开展殡葬改革打牢了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计划
(一)全面推进村组骨灰安葬设施建设。根据区域人口数及死亡率(年6‰)测算,以满足辖区内常住人口50年骨灰安葬需求为标准,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塔)的建设规模,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建设”。村或组只能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等设施中任选一种类型建设1个安葬设施,不得重复建设。村级建设的公墓、骨灰堂(塔)等安葬设施使用至少要覆盖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村民,尽可能覆盖本村的绝大多数或全部村民。组级安葬设施建设时,已在村级公墓5公里覆盖范围的小组或自然村不得再建安葬设施。建设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面积一般不少于5亩,骨灰堂(塔)的主体建筑占地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建设组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面积一般不少于1亩,组级骨灰堂(塔)的主体建筑占地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村组公墓或骨灰堂(塔)都要明确所涵盖的安葬范围。同时,积极与省州对接,研究制定相关的长效机制,在前期投入的基础上,逐年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将村组骨灰安葬设施建设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
(二)大力推行绿色殡葬。根据《大理州推行绿色生态殡葬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以公益、惠民、文明、绿色、生态殡葬为方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加大绿色生态殡葬公共基础建设,到2025年末,县级建成1处示范性绿色公益性安葬点,每个乡镇建成1处乡级或村级绿色公益性安葬点,经营性公墓建成1处绿色生态园,以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为主的绿色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基本满足群众需求。
(三)强化殡葬宣传力度,倡导节俭办丧。继续适时开动“大蓬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的作用,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结合乡村振兴,持续不断对深化殡葬改革政策进行宣传,倡导殡葬新风,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投身到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中。同时,发出倡议书,倡导文明丧葬,,提倡佩戴白花,鞠躬哀悼,不设立各种繁琐的丧事仪式、环节,不设置“金童玉女”“豪车别墅”花圈成堆等低俗媚俗庸俗祭品;不以守夜为名组织吃喝、打牌等娱乐;不乱搭灵堂帐篷,不在主要路段、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摆设灵棚、鸣锣奏乐、燃放鞭炮等,花圈数量在10个以内;不在清晨、夜间、午休时间放鞭炮、放哀乐、做法事,不因丧事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居民生活秩序、影响环境卫生。
最后,感谢你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你继续发挥县政协委员作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永平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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