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15248770H/2021-01481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博南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9213914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博南镇人民政府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 来源: 永平县博南镇人民政府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职能职责

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党章和党内《条例》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法执行,依法行政。

(二)依法履行好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工作,做好对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力和自由;保障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保障村民依法实行自治。

(三)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制、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进乡村法制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机制负责对基层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考核、使用和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质、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指导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五)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负责科学编制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科技、公共卫生、公共安全、计划生育、畜禽防疫、森林防火、水资源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基层文化建设、广播电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指导帮助村委会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组织引导林果、畜牧、烟草、能源、矿业、建材、旅游、生物资源等特色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服务;负责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事项。

(六)引导农村建立各种协会和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投资促进培养和发展龙头企业,协助龙头企业与协会和农户联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合理布局流通市场,培育市场主体,搞好农产品流通。

(七)协调组织服务中心和协会积极开展良种繁育、科技示范、信息、物资供应、疫病防治、指导帮助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八)组织、管理、督促服务中心为各类社会组织和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医疗、文化、技术、体育等公共服务。

(九)负责管理督查本镇计划生育、救灾救济、养老敬老、殡葬改革、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险、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事项。

(十)负责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打击本地各种违法活动,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各种纠纷和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严防严控安全生产,严格实施管理监督;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能动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十二)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政风行分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十三)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文彬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联系县税务局二分局、镇人民武装部。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莽福强   负责财税、金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工业信息和科技、电力、通讯、商务、招商引资、救灾、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统计、供销、政务服务、法制、保密、档案、应急值班、政府自身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震、项目建设、财政、税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互助资金等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经济管理站、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县交警大队、永平农商行博南支行、农业银行永平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永平县博南路支行、博南路邮政支局和曲硐邮政支局、大理永平供电局博南供电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博南片区分局、县财产保险公司、县太平洋保险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城市分局和曲硐支局、博南镇专职消防队、博南商会;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余 涛   负责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林业和草原、护林防火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分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 陈宗鑫   负责爱国卫生、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民政、计划生育、红十字会、老龄、残疾人、水务、防汛抗旱、河长制、民族宗教事务、侨务、人民防空、气象、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农村宅基地审批、搬迁安置、铁路建设协调等工作;分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组(镇河长制办公室)、残联、老年协会、公路管理所;联系县自然资源局博南分局、博南卫生院。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 刘建云   负责全镇绿美乡村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作;协助分管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东西部扶贫协作、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分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协助分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博南中心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博南派出所所长 李晓明   主持博南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公安等工作;联系镇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博南司法所;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 袁 尧   负责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乡村振兴、东西部扶贫协作、人居环境提升、农业农村、烟草生产、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工作;分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组、畜牧兽医组;联系博南烟站;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博南司法所所长 吴家碧   主持博南司法所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博南镇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一)办公室设置

博南镇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5个办公室。

(二)事业单位设置

博南镇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6个事业单位。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人民政府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6526299、0872—6522797

负责人:常文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