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15248770H/2021-01484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169153458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9日
  • 来源: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范,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品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战略。拟定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划、措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承担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推进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四)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市场领域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盐业,价格收费等违法行为。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旅游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物价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监督管理质量体系建设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企业质量档案建设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工作。

(九)负责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推行国际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指导全县各级食品安全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承办省、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含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预警、交流,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四)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等工作,组织消费维权、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科普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王文爱    主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红安  主抓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抽验等工作,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干部人事工作,市场监管信息建设和管理,年度信息公示归集共享、联合惩戒,舆情处置等工作。组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广告业网络市场、物价、行政事业收费合同、拍卖、质押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和局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建磊  主持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稽查和法制、知识产权、质量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执法检查、稽查,违法案件查办,普法宣传,案件审核,行政司法衔接工作。组织质量体系建设,政府质量考核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非食品药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直销和传销违法行为查处旅游市场监管“12315”“12345”平台运行和管理,权责清单建设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交易专业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落实禁毒防艾,缉枪治爆、扫黑除恶等政策措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和局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太光  主抓综合政务、自身建设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工作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营商环境、非公党建、综治维稳、信访、财物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认证认可等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和局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娇 主抓食品(保健食品)安全、食盐安全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食品安全抽检、风险预警和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工作;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创文创卫、创绿创城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和局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8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机构,1个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交易行为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加挂计量标准认证监督管理股牌子)

下设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挂“永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X中队”牌子。分别是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博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斗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杉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水泄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厂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博南中队、龙门中队、北斗中队、杉阳中队、龙街中队、水泄中队、厂街中队。

1个下属事业单位:12315服务中心(属于股(所)级)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69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2600,工作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6520117,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6526649。

负责人:王文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