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中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质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帮扶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州、县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贫困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种业振兴。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一)蒋正峰 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和主持局党组、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北斗乡。
(二)罗德茶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主任抓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经济作物、蔬菜、茶叶、水果、生物药业、园艺等)产业开发、“绿色食品牌”打造、“绿色食品加工贸易集散地”建设、招商引资、绿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千万工程”、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建设、河长制、法治宣传、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法规、信访、农业综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林长制、殡葬、政务服务、涉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联系国家级卫生县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指导所分管站所的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局乡村产业发展股、法规股、人居办(绿美办)、县园艺工作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系龙门乡。
(三)张静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主任抓好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内务管理、工会、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统战、民族宗教、民族团结、慢性病防控、文明单位创建、统计、档案、保密、农技推广、渔业、土壤肥料、惠农资金兑补、农业综合保险、农业农村深化改革、财务管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国家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负责指导所分管站所的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综合股、局农办综合服务股、局计划财务股、县农业科技推广站。联系博南镇。
(四)李树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永平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协助书记、局长、主任抓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山地牧业)产业、永平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动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非洲猪瘟防控)、养殖业保险、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畜禽粪污、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类外来物种的管理、畜牧类科技体系建设、饲草饲料推广、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植物农业资源保护病虫害防治、农药安全等工作。联系美丽县城创建工作。负责指导所分管站所的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县畜牧工作站、县草山饲料工作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植保植检站。联系杉阳镇。
(五)毛显芬 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主任抓好永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扶贫工作进度统计监测、扶贫信息系统网络维护和使用管理、统计监测、信贷扶贫、督查考评、人事、老干、信息、网络维护、宣传、科教培训等工作。联系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分管信息统计股、扶贫信贷股、社会(行业)扶贫股、人事信息市场股、永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联系龙街镇。
(六)杨学贵 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主任抓好乡村建设、项目(调研、立项、储备、申报、实施)、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农业抗灾救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研究、扶贫项目管理、涉农资金整合、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种业振兴、示范试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相关农村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农机安全、农机化服务、征地协调等工作。联系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规划项目股、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县农机安全服务中心、县种子管理站。联系厂街乡。
(七)周志蒋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抓好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水泄乡。
三、内设机构
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人事信息市场股、法规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博东路56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6520582
负责人:蒋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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