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的《永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永政办规〔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便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办法》相关内容,现就《办法》出台的背景情况、出台依据、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有关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加速了城市化的进程,建筑工程的需求量也逐年攀升。在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的社会背景下,建筑工程规模和数量不断提升,造价评审队伍也逐渐壮大,管理者将工程造价作为重点把控对象,在施工图预算、结算过程中,加大审查力度,最大化节支项目资金,将事后控制工程费用,逐渐转变为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使工程造价数额更加精准,从根本上改善项目投资收益。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因此,制定《永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既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永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共6章28条。
第一章 总则,共7条,明确了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费用支付、中心权限等。
第二章 拦标价审查管理办法,共5条,主要规定了审查范围、变更范围及措施、审查管理的内容。
第三章 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结算审核,共2条,主要规定了结算内容、结算审核条件。
第四章 聘请和委托中介机构,共3条,主要规定了中介机构具备的条件、造价人员的素质。
第五章 法律责任,共7条,明确了相关法律依据及责任。
第六章 附则,共4条,明确本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有效期为五年。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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