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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8821856T/2022-00042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
  • 成文日期: 166049515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报告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
  • 来源: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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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和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工伤、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的筹集、拨付等事务;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县养老、工伤基金的决算及基金的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定期进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全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全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续接和终止工作的办理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个人帐户登录和档案管理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指导全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有关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工伤人员、供养遗属基础数据库;参与全县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县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支付;组织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经办管理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业务;负责按月向地税部门提供养老保险费征收计划;负责县级管理单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基金征缴。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核定参保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截止2021年12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7040.6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0102.0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381.0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198.46万元。

2.兑现社保待遇。按文件要求应发尽发,确保符合领取养老保险人员100%按时足额享受养老待遇。截止2021年12月底,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503人,其中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1876人5930.35万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627人9707.82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3163人3524.90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1人91.19万元。

3.开展参保扩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分析和应用。同时,扎实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工作,确保尘肺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100%参加工伤保险。2021年12月底,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263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883人,占目标任务14200人的104.81%,其中:企业职工8566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6317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469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11380人,占目标任务107900人的103.23%;工伤保险参保10503人,占目标任务10500人的100.03%。

4.加强稽核检查。通过对参保单位开展稽核检查,促进参保扩面,努力提高当年稽核检查新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占本地同口径新增参保人数比率。结合“省州疑重点信息核查”和“社会保险局领取待遇各类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社保待遇支付、基金支付使用及结算工作中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的进行检查。加强三大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比对,防范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行为。开展“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领取”三类违规人员专项稽核工作,加强违规一次性补缴稽核等工作。

5.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军队文职人员养老保险、军队改革转隶人员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待遇发放工作,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工作。按步骤、按时完成职业年金数据清理及迁移工作,按规定完成账实匹配,按时将2014年10月至2021年12月账实匹配一致的职业年金归集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截

6.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政策精神,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我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认定符合保障条件且符合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有5566人,其中:符合《永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补助条件的3465人,缴费合计5197.5万元,符合《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9﹞10号文件)补助条件共2101人,兑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7.强化疑点数据的核实处理。自2021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省州共下发我县疑点数据1216条(不含6条工伤待遇疑点数据,含9月暂停待遇下发数据659条),社保局成立专班,强化领导,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对1216条疑点数据进行了全面核实处理,存在违规领取行为的197条,涉及金额274607.77元,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已追回资金272301.77元,剩余应追缴1人2306元,已从2021年5月起,采取对后期的养老保险待遇以逐月扣回的方式进行追缴处理。

8.全面开展待遇资格确认。对自2021年以来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领取养老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未认证过的人员全面开展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全面推进人脸识别认证,积极利用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认证质量。全县11月份应认证待遇领取人员27850人,已全面完成待遇资格认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永平县社会保险局,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稽核股、社会化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编制18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3.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6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8.9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收入9852.71万元对比,收入增长1109.28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退休费)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四级轻度残疾人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在编的村干部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二是新增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4万元,占总支出的2.41%;项目支出10,721.65万元,占总支出的97.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9831.46万元对比,增长1155.23万元,增幅11.75%。其中:基本支出增长25.87万元,项目支出增长1129.36万元,增幅达11.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退休费)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四级轻度残疾人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在编的村干部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65岁以上))支出增幅较大;二是新增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社会保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04万元。与上年239.17万元对比,增长11%,,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社会保险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21.65万元。与上年支出9592.29万元对比,增长1129.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退休费)增加125.99万元;二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及2021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城居保缴费补助增加934.14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四级轻度残疾人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在编的村干部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65岁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支出9831.46万元对比,增长1155.23万元,增幅11.75%。其中:基本支出增长25.87万元,项目支出增长1129.36万元,增幅达11.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退休费)增加125.99万元;二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及2021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城居保缴费补助增加934.14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四级轻度残疾人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在编的村干部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65岁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5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92.2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065.90万元(退休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54.98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四级轻度残疾人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在编的村干部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65岁以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1.77万元(含2021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城居保缴费补助、企业离休人员遗属补贴、 8.13补贴、企业离休人员津补贴、 企业退休人员菜篮子补贴等);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265.0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59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597.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基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联查较多,接待费支出增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保基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联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2万元,与上年34.95万元对比,减少5.43万元,减幅1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复印纸、水电费、社保宣传资料印制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平县社会保险局资产总额12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07万元,固定资产6.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5.35

119.07

6.28

0

0

0

6.28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永平县社会保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永平县社会保险局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永平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815033834152

监督索引号532928014316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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