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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46765270A/2022-0005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1660275073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报告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2日
  • 来源: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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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范,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品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战略。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划、措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承担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推进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4.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市场领域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盐业,价格收费等违法行为。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旅游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物价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监督管理质量体系建设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企业质量档案建设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工作。

9.负责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推行国际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指导全县各级食品安全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动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承办省、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含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预警、交流,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2.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等工作,组织消费维权、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科普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6.平县综合检验检测院职能职责:贯彻执行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粮油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安全检测和“四项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依法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粮油及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质量评价、仲裁检验以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检验检测;承担辖区内的产品质量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第三方公正检验;负责全县的量值传递、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校准等工作;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及相关产品安全动态数据库,为产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市管局: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县政府十七届三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代表大会以及国家、省、州市场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促发展、保安全、守底线”工作目标,抓改革、优服务、提质量、防风险、保稳定,推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1.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2. 市场安全监管,筑牢安全底线。

3. 发挥职能作用,提升发展质量。

4. 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

5.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职能。

6.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

检测院:1.扩项认证工作。2021年通过扩项任务204个参数的现场考核和不符合项的整改,顺利取得资质证书。资质认定参数累计310个,具备茶叶、核桃、生活饮用水、矿泉水及食品中农残、理化、元素、添加剂等指标的检测能力。

2.风险监测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工作,通过对全县7个乡镇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抽样检测,全面监控县域内流通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快检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全县散装白酒中甲醇的快速检测工作。二是完成覆盖全县七个乡镇共计28个点的食品安全身边行快检专项行动,覆盖13所学校、7个政府食堂、7个农贸市场、1个医疗机构,加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力度,提升食品安全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强检服务工作。认真开展市场计量检定任务,全年共完成计量器具检定321台(个)。其中完成国家强制检定衡器90台、压力表146个,完成一般衡器检定85台。

5.四项监测工作。认真到各乡镇医疗机构开展“四项监测”调研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四项监测”工作宣传培训和监测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意识。全年累计完成监测任务200例,其中:药品不良反应13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1例、药物滥用1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1例。

6.各级抽检工作。全年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各级抽检任务71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705批次,风险监测10批次。

7.能力验证工作。一是完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农残和兽残检测能力验证,参加验证项目共43项,其中农残40项,兽残3项。二是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饮料中苯甲酸、山梨酸测定能力验证。

8.其他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二是切实开展基层党组织示范创建工作。三是密切联系挂钩村,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永平县综合检验检测院。分别是:

1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大队、交易行为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加挂计量标准认证监督管理股牌子)、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信息服务中心。下设四个分局,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分别是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博南片区分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杉阳片区分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厂街片区分局、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街片区分局。片区分局下设七个综合执法稽查中队,分别是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博南中队、龙门中队、北斗中队、杉阳中队、龙街中队、水泄中队、厂街中队。

2、永平县综合检验检测院。

内设综合办公室、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7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5.05万元,占总收入的99.2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33万元,占总收入的0.79%。与上年对比增加54.24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为本年检测院增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实验室运行保障及检测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1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99万元,占总支出的84.10%;项目支出273.12万元,占总支出的15.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0.31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为本年检测院增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实验室运行保障及检测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4.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1.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08万元,增长65.49%,主要原因为本年检测院增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实验室运行保障及检测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导致较上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质量强县工作保障经费:共支出1.00万元,项目依据县政府转发《州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评分细则中经费保障的要求,将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开展好永平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加大对工业产品质量、农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食品药品质量、旅游服务质量、商贸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质量、医疗卫生质量、生态质量的有效监管和培训引导,进一步提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质量和效益。

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工本费:共支出1.00万元,项目依据永平县人民政府发《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和相关取消收费的文件要求,执照工本费由我局承担,为强化政务服务,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市场创造力,真正做到为企业减轻负担,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做好贷免互补工作,服务扶贫数据查询,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为老百姓办实事。

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及检查资金:共支出2.00万元,项目依据为履行我局职能职责,针对我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物价监督等开展多次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使我县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提升,同时提高公众满意度。

产品质量抽检及样品费:共支出3.00万元,项目依据我局的职能职责,对我县生产、流通、经营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样,通过检验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达到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目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共支出1.00万元,项目依据本局职能职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我县辖区内的所有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进行监管,对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开展全方位监督,监管范围达到100%,全年安全事故发生率达到0,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共支出2.00万元,项目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局职能职责,做好我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中生产加工取证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学校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达到全覆盖,流通和餐饮领域监管力争达到70%,全面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公众满意度。

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检查经费:共支出1.00万元,项目依据持续推动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推进全县涉企信用系统建设,使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综合监管、信用监管,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统一联合随机抽查监管信息平台,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完善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规范抽查检查工作流程,做好后续监管及执法衔接工作。

爱国卫生运动净餐馆、管集市工作经费:共支出3.00万元,项目依据县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我局牵头负责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净餐馆包括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全达标,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全改善,督促辖区内饭店、餐馆、餐厅等禁止加工出售野生动物、草乌等菜肴,并切实加以落实,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分餐制度,设置宣传提示,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管集市包括市场开办主体责任、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消毒、周边环境整治、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管理、市场制度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农残检测管理、计量管理、消费维权管理、诚信经营管理、市场文化建设规范、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等方面工作。

实验室运行保障经费:共支出5.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维护及好试剂、耗材、标准品的购买,保障实验室工作正常运行,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风险监测工作经费:共支出1.94万元,项目主要用于保障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掌握全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面监控县域内流通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保障经费:共支出1.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保障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提升食品安全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项监测工作经费:共支出0.56万元,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四项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意识,按时完成州级下达的监测任务。

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经费:共支出1.0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保障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经费: 共支出1.5万元,项目依据《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州对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任务,我单位将进一步统筹正在开展的新项目资质认定、核桃品质分析等工作,全力协助县农业农村局紧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任务70批次。

实验室运行保障及检测工作经费: 共支出4.21万元,项目依据我单位职责职责,为确保年度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发挥检验机构效能,需要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检定、维修及做好试剂、耗材、标准品的购买,便于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开展各项检测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农产品定量检测经费: 共支出2.08万元,项目依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州级下达我县2021年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圆满完成,我单位将有序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全力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州下达我县的276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

新项目扩项认证经费: 共支出0.5万元,项目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更好地履行技术服务职能,保证新项目扩项认证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围绕地表水、部分生活饮用水、食品检测项目为辅的新项目认证计划,进一步加强综合检测能力,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切实展现政府机构的担当,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 共支出186.87万元,项目为确保我院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的顺利验收,按要求完成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1.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2%。与上年对比增加170.3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为检测院增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实验室运行保障及检测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部门日常运转支出、项目支出等,具体为:基本支出-行政运行893.1万元,事业运行225.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日常办公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含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补助县级配套部分支出)。项目支出-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优势企业奖励补助支出;市场主体管理1.98万元,主要用于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书工本费、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检查经费支出;市场监管执法16.44万元,主要用于各种专项整治经费、执法联动非税成本经费支出;质量基础18.14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抽样及送检经费、实验室保障、风险监测、食品快件、检测院新项目扩项费用支出;质量安全监管1.25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支出;食品安全监管15.6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爱国卫生运动净餐馆、管集市工作经费、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补助州级配套部分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89.48万元,主要用于中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检测院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6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基本支出-行政单位医疗50.3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89万元;务员医疗补助36.9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具体为:项目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2.0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具体为: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88.3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3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的7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预算的8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61.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管理审批公务用车使用,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8万元,下降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支出决算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万元,下降1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2万元,增长63.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管理审批公务用车使用,降低车辆使用成本;局本级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的原因是我县创建爱国卫生县城,局本级承担“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的工作,年度观摩、学习、检查、督查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8万元,占68.00%;公务接待费支出3.14万元,占32.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四辆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挂钩村日常工作沟通、调研、督查等及爱国卫生运动“管集市”、“净餐馆”评审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万元,降低4.86%,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时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同时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195.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7.94万元,固定资产1690.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7.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1.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3.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7项,账面原值13.5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48.41平方米,账面原值39.8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4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95.49

367.94

1690.55

1321.55

29.25

0

339.75

0

0

137.0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812102530329

监督索引号532928018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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