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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8821856T/2022-00061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1660495238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报告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5日
  • 来源: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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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配套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参与全县人才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的社会保障机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完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措施;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管理全县社会保险事业机构;审批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待遇;负责全县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认定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6.推进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评聘、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9.负责全县事业单位(除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检查、督促、帮助及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做好人事档案工作。

10.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1.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民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并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至上、争创一流”的工作主线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作为,持之以恒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紧紧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和谐关系建设”等几个方面的职能职责,团结带领全县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改革奋进,扎实作为,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向前发展。

1.立足巩固提升,培育行业扶贫新成果。培训农村劳动力8000人次以上,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人以上,按政策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创建就业扶贫车间8个;建档立卡户养老保险参保率100%。

2.立足创业引领,打造大众就业新磁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00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7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为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培训2.2万人次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以上;发放小额创业担保贷款800户以上。

3.立足应保尽保,推动社会保障新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920人以上,其中:企业职工7689人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6231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5568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06952人;工伤保险参保10800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5100人以上。

4.立足筑巢引凤,构筑人才引育新高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人才政策,以服务全县各领域人才需求为着力点,深入实施技能强县、人才强县战略,千方百计招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人才。积极争取综合性人才服务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和外专引智等项目,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快技能人才增量提质。

5.立足规范有序,发挥人事管理新动能。不断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继续整治违规借调、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力、“吃空饷”等突出问题,推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管理,落实好事业单位第十三个月工资及机关事业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等政策。

6.立足和谐稳定,创建劳动关系新格局。加大工资支付监管力度,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仲裁庭,着力提升软实力,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结案一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局办公室、专业技术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股(加挂永平县劳动监察大队、永平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股。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永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永平县人才服务中心,由人社局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永平县社会保险局,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稽核股、社会化管理股。2.永平县就业局,局内设办公室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34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46.99万元,占总收入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9.09万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13152.49万元对比增加1193.59万元,增长9.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退休费)、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等收入增加;二是新增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目收入。三是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00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74万元,占总支出的5.05%;项目支出15,196.06万元,占总支出的94.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2035.75万元对比增加3968.05万元,增长32.9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退休费)、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幅较大;二是新增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三是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7.74万元。与上年816.63万元对比减少8.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机关工作人员原按月发放的政府绩效奖励和事业人员奖励性补贴11月至12月未发放,津贴补贴较上年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96.06万元。与上年11219.11万元对比增加3976.95万元,增长35.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二是就业补助支出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劳动监察及仲裁业务经费项目。财政共下达经费3.0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单位仲裁效能建设和办案质量,加强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基础保障工作,提高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和提升当事人对咨询接待满意度。

2.农民工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共下达项目经费2.00万元,我单位认真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及维权工作,促进了永平经济社会发展。

3.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经费项目。财政下达项目经费5.00万元,项目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完成了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档案的整理,使干部档案能够适应干部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

4.全县事业人员招考经费项目。财政下达项目经费9.00万元,项目下达后,我单位认真开展好2021年度的招考工作,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10人。

5.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及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工作经费项目。财政下达项目经费10.00万元,项目下达后,我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93人、遴选事业单位工勤人员5人。

6.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意外伤害保险专项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2.5万元,项目下达后,我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7.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2.5万元10.85万元, 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8.2021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9.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服务费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28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按时按质做好州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解决企业社会化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使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10.社保经办机构专网光纤维护专项经费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3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县社保业务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11.65岁及以上享受待遇人员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43.2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了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

12.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778.4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1.9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14.城乡居民死亡人员丧葬抚恤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09.2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填补殡葬花销的不足,解决其亲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

15.村干部(村监督委员会人员)缴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7.62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该项目资金用于在职村(社区)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缴费高于1000元(不含1000元)的,财政给予每年1000元的定额补助。减轻在职村(社区)干部的参保缴费负担。

16.经办机构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2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17.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6.14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18.基础养老金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0.64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19.代发粮食系统三项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06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正常放。

20.代发企业离休人员津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9.56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正常发放。

21.代发企业离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7.2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正常发放。

22.代发企业人员“8.13”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5.5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正常发放。

23.代发企业退休人员菜篮子补贴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2.49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正常发放。

24.代发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补贴补助资金项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30.06万元,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正常发放。

25.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并轨缺口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并轨缺口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000.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3.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11914.98万元对比增加4028.97万元,增长33.8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增加。二是就业补助支出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0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全县事业人员招考经费支出、农民工工作经费支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21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城居保缴费补助支出、企业离休人员遗属补贴支出、 8.13补贴支出、企业离休人员津补贴支出、 企业退休人员菜篮子补贴支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2.农林水(类)支出204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0%。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的9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的89.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54万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25万元,下降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29万元,下降0.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占43.18%;公务接待费支出6.28万元,占56.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社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8万元,与上年74.32万元对比减少24.44万元,下降32.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2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8.21万元,固定资产955.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23.85

368.21

955.64

908.37

0

0

47.27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815045802800

监督索引号532928014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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