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7月18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
永平县审计局局长 唐仕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出具审计报告16份,提出审计建议63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带领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运行复杂多变、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叠加、财政增收困难、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克服困难,砥砺前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较好完成,有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县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一)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
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0,246.00万元,支出完成180,2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694.00万元,支出完成179,80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收入总计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65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670.00万元,支出13,244.00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45.07万元;二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三是国库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101.38万元;四是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原永平县国资公司管理的部分国有资产发现闲置等问题。
(三)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2022年对3个县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单位未上缴结转结余资金5.17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确认收入6万元;二是2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2万元;三是个别单位发现接待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四)审计全覆盖大数据筛查
对本级150个单位761个账套开展了电子数据筛选分析,目前对138个单位9个方面1969条问题疑点进行了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7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二是1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款11.96万元;三是31个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58,458.51万元。
二、重大政策跟踪审计
(一)减税降费和放管服审计调查
2021年对全县减税降费、放管服等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上领导重视,举措有力,成效明显。2021年1-7月减税降费1,008.00万元,通过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实施,促进优化了营商环境。但在放管服方面还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简政放权协同不够,保障措施配套不到位。二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任务艰巨,“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缓慢。三是信用监管工作难度大,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能力不足。四是智慧政务建设滞后,发现信息数据壁垒,未真正实现“一网通办”,未实现资源共享。
(二)直达资金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1,384.24万元;二是直达资金拨付不及时404万元;三是部分单位直达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四是直达资金未标识676.99万元;五是部分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信息未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经济责任审计
对5名县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违规发放慰问金及超范围列支慰问金等1.86万元;二是多支付工程款0.85万元;三是重复列支会计衔接服务费0.1万元;四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报账不规范2.55万元。
(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二是部分项目实施推进缓慢、变更管理不规范、手续不齐全;三是部分项目工程验收不严格、结算管理不规范;四是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
(三)会计核算管理方面。一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二是接待报销、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食堂收支核算不规范,无依据调账等问题。
(四)工会经费管理方面。一是发放工会春节慰问金但未收取工会费;二是超范围拨付工会经费9.80万元。
四、重大建设项目审计
(一)开展了1条村级公路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二是未按规定核算和管理资产,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三是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阶段性跟踪审计。开展了2个项目阶段性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项目资金筹措不到位;二是执行项目建设程序不严格,未及时进行施工图设计预算,无施工许可证;部分项目用地未审批,项目初设批复内容不完整等。
五、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一)专项审计调查
1.灾后恢复重建第一阶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资金兑补不及时;二是未严格按照灾后重建方案内容实施,部分受灾户房屋修缮加固改造不彻底,工程内容和质量还需进一步完善。
2.“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拖欠项目前期费及工程款561.93万元;二是建房借款催收不及时;三是个别集中安置点未向同步搬迁户和一般户收取(或足额收取)建房宅基地款,2个安置点房屋空置8间。
3.“美丽县城”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42.41万元;二是部分建设项目未开工,项目工期推进缓慢;三是部分竣工项目未编制竣工结算、未及时编制项目财务决算表,部分项目招标控制价未备案、建设项目未做结算审核、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等。
(二)财务收支审计调查
2021年对2个乡镇共20个村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重复支付相关费用2.10万元;二是互助社资金管理不规范。三是部分村集体铺面租金收取不及时3万元,铺面押金未入账核算0.3万元;四是5个村应缴未缴租金收入税金14.3万元;五是部分村集体(个人)投资入股资金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同情况发现。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持续关注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2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发现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管理薄弱,制度缺失等问题。如:有的单位取得固定资产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有的单位未及时核销处理报废毁损资产,造成存量不清等现象。有的单位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也未纳入资产核算。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没有明确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资产领用、保管没有台账和记录,缺少定期盘点制度等。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1名县管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二是河长制工作执行不到位;三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等问题。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预算约束刚性。要树牢财经纪律“红线”意识和“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合理编制预算。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有保有压,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禁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二)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杜绝违规、防控风险”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债务监管。
(三)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要牢固树立“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意识,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而强的企业入驻永平投资兴业,加大重点企业和产业项目扶持力度,着力培植财源。进一步盘活资源资产,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促进财政增收。
(四)严格财政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要大力推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模式。要建立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绩效评价体系。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要确保把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相关问题被审计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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