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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2-0054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1663518718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通告

永平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 来源: 永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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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就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安排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含持有云南省居住证(居住地为永平县)的外来人员。

二、缴费标椎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350元/人·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在上年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不单独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

三、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在此期间缴纳医保费用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方式

上一年已参保人员可在缴费平台进行正常缴费即可。新参保人员、新生儿或参保信息不正确人员,要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新生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基层网厅”或者“云南医保小程序”进行新参保登记、信息维护等业务办理。

(二)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通过微信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商行)或农业银行的手机APP、“办事通”APP等方式缴纳费款。

线下缴费:各行政村布设的智能POS机代办点、办税服务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商行)或农业银行自助终端机及营业网点。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医保0872-6521874  税务0872-6526484

永平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永平县税务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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