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马立勋 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婷婷 任永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免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申玉宏 任永平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赵中杰 免去永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李泽林 任永平县司法局龙门司法所所长(正科),免去永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肖太光 任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吉 蕊 任永平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龙门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金育超 任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
罗 静 任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程 涛 任永平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李富春 任永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学勤 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刘娅玲 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家碧 任永平县司法局博南司法所所长;
字 冰 任永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和建新 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1年);
李群峰 免去永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万国强 免去永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兴荣 免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朱德富 免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朱炳林 免去永平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林成 免去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郑立苹 免去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熊陶文 免去永平县司法局龙门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国锋 免去永平县司法局博南司法所所长职务;
莽福强 免去永平县司法局厂街司法所所长职务;
余 涛 免去永平县司法局北斗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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