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20号)及省、州相关助学贷款政策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杨晓莹等2411名学生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告。
一、公示期限:2022年10月14日—10月20日,为期7天。
二、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10月21日前,以来电、来函或来人向县教育体育局举报或咨询。
举报电话:0872—6520078(县教体局办公室)
0872—6523565(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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