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自然资认〔2022〕1号
喜多宝(云南)实业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5329282018B00248-1,使用权人喜多宝(云南)实业有限公司,住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工业园区。宗地编号永平县BN2018-08,宗地坐落于博南镇火车站南侧工业园区,宗地四至为国有储备土地东侧、山地南侧,规划7号路西侧,规划7号路北侧,面积为16150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 6 月 14 日。
2022年8月23日,我局向你方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永平县〔2022〕01号)。经调查,上述宗地存在以下闲置事实:一是已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根据《永平喜多宝核桃生物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2721.15平方米,但截至2020年10月停工之时,项目实际仅完成部分基础和挡墙,未达到项目总建设规模的三分之一。二是项目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项目总投资为7600万元,经复核,截至2020年10月停工之时,项目已投资额仅为685.2610万元(该数据由你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佐证),不足项目总投资的25%。三是该项目自2020年10月停工至今未复工,中止开发建设时间已满并超过一年。另,该宗地不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闲置。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二款:“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联系人:仝菊枝,联系电话:13404978188。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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