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成丽销售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NCP53292822070139 |
样品名称 |
白芹 |
生产日期 |
2022-07-28 |
型号规格 |
散装称重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杨成丽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毒死蜱 |
检验机构 |
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2-08-29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2-09-02 |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9月2日,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和询问。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该批次白芹共计6公斤,货值24元,已全部被抽检,未在市场上销售。经排查,该经营户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不当。
三、 核查处置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对该企业销售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白芹共计6公斤,货值24元,已全部被抽检,未在市场上销售。当事人配合调查态度积极,事先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涉案食用农产品只够抽样,实际在市场上没有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对其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其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 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2.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规定经营。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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