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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机构: 永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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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民政局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 来源: 永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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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司法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采集、查询、核对工作。

(四)负责全县的行政区划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办法;办理乡(镇)村(居)的设置、撤销、更名、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勘界工作,指导乡(镇)边界争议调处;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组织地名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

(五)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及部分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指导、监督民政管理事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艾有能 负责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俊杰负责殡葬改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志愿服务、安全生产、河长制、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支部等工作,联系永平县慈善会分管县殡葬事务管理所(县殡仪馆)、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完成局党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郑霞负责社会救助、财务、项目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联系工、青、妇等相关工作。分管社会救助股、财务室、养老服务股、项目办、县社会福利中心(县中心敬老院)、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完成局党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苏丕金 负责综合政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社区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维稳、信息宣传、政务服务、人事、统计、创卫、民族团结、定点帮扶(挂包帮)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完成局党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配合,确保县民政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局领导班子实行AB角工作制”分工。艾有能郑霞互为AB角,马俊杰—苏丕金互为AB角,如一方外出开会、学习、下乡、考察等活动期间,由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

四、办公地址

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28号民政局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6520114

负责人:艾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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