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2年11月10日14:30时(星期四)在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张国柱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杨富东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霞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股长
(三)听证监察人
马义军 永平县司法局副局长
余金海 永平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员
李正功 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员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曹春萍 永平县保障性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刘树兰 永平县保障性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张福婧 永平县保障性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王少花 永平县保障性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丁思思 永平县保障性住房承租住户(利害关系人)
罗锦涛 永平县龙街镇公租房管理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孙志福 永平县妇幼保健院公租房管理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曹文学 永平县一中公租房管理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许天喜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字建伟 永平县城投公司总经理(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林 钦 永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张朝菊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人大代表)
黎 伟 永平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政协委员)
李冬果 永平县司法局法制股股长(法律工作者)
杨晓花 大理佳和物业公司总经理(普通公众)
陈宗鑫 永平县博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普通公众)
朱艳波 永平县银江社区党总支书记(普通公众)
三、其他事项
(一)《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听证稿)随本公告已经在第1号公告确定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