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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2-00737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166939973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倡议书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 来源: 永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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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既是科学有效的个人防护方式,也是阻断病毒传播最基本、最实用、最管用的措施。为保护公众健康,凝聚防疫力量,现就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民参与“规范戴”。每个公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时刻牢记佩戴要领,佩戴口罩前清洗双手,确保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外出时随身携带口罩,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交谈时摘下口罩,更不能随意丢弃口罩。

二、公共场所“全程戴”。在进入车站、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服务大厅、学校、娱乐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参加会议,参加核酸检测时,坚持“凡进必戴”,切实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重点人群“必须戴”。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以及免疫力较弱的老年人、婴幼儿和慢性疾病患者,在从业期间和外出时务必要规范佩戴口罩,有效降低疫情传播和感染风险。

四、党员干部“示范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好头、作表率,带动身边亲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带动广大群众养成自觉戴口罩的文明行为,及时纠正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共同提升群防群控能力。

五、志愿宣传“引导戴”。广大志愿者要广泛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各类模范典型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着力营造人人佩戴口罩、全民共同防疫的良好氛围。

口罩虽薄,却能预防疾病传播;口罩虽小,却能体现文明素养。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响应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健康平安的美好家园!

永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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