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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2-0167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检察院
  • 成文日期: 167216503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 来源: 永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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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12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俊出席会议。会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玉辉传达了州委杨国宗书记在听取九届州委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其芳向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蒙绍锋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玉辉组织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通报巡视巡察整改不力典型问题。杨其芳向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玉辉,杨俊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蒙绍锋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

杨其芳在反馈时指出,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它各类监督有机贯通,为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表现在: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不够强,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有差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服务保障有差距。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不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文风不严不实。三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党组分工重视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谋划不够。四是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主要表现在:十二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彻底1个,党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等。

杨其芳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二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作风建设,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扛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发挥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检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内部轮岗制度。四是强化“一把手”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议事规则。加强党领导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发挥“一把手”领头雁作用。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玉辉要求,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落地见效。蒙绍锋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对整改负责,重点难点问题要带头抓,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尽职尽责。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杨俊强调,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整改认识。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要从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的高度来落实巡察整改。要强化政治担当,推进整改落实。要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改提质效,扛牢党组主体责任。

蒙绍锋表示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一是严肃认真,再提认识。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二是立行立改,再下决心。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务实求效。三是促进工作,再抓结合。对巡察反馈问题,不流于形式,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与日常业务相结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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