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3日至8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9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工作,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以上率下,以最高规格抓整改;二是画出线路图、列出时间表、压实责任链,以最大决心抓整改;三是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统筹部署安排,以最实举措抓整改;四是把巡察整改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真抓实改,标本兼治,以“最好”效果抓整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类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11项。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统领政法工作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 关于“抓总管总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够硬”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委员述职、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等制度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提升。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2)针对“执法司法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职能,持续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广政法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复查、执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检查督导。落实《县处级领导定期督导检查公安监所工作机制》,深化“10·04”以案促改。
2. 关于“履职担当有差距,协调督办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3)针对“社会维稳工作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结合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扎实开展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重点行业突出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行“一周一分析、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各类风险防范应对有力、化解处置及时,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4)针对“命案防控工作责任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扎实推进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命案防控主体责任,抓好“2·17”“5·17”命案以案促改工作,采取倒查、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整改,下半年未发生命案。
(5)针对“民事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行“四级联动”“三调联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网格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对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全面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6)针对“缉枪治爆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加强对县公安局的督促指导,推动成立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缉枪治爆工作,未发生涉枪涉爆案事件。
3. 关于“社会治理统筹创新不够,基层综治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7)针对“统筹部门参与平安建设联动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加强统筹协调,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平安建设责任,2022年召开有关工作会议11次,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重大事项14次。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村2个、先进平安校园1个、平安驿站3个。在全县75个村(社区)设立诉源治理诉讼服务点、检察官联络点、警务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将政法干警挂派到村(社区)。
(8)针对“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谋划创新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抓住被列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县”机遇,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72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与时俱进探索创新,龙门乡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荣获“云南省社会治理创新奖”三等奖。
(9)针对“网格化管理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统筹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县、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调整划定网格1355个,选聘网格长(员)1713人,开展综治业务专题培训2次。
(二)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方面
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0)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监督管理,并与政法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召开专题会议2次,修订制度1个,签订责任书9份、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14份。
(1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按照客观实在、突出重点和“三个对应”要求,对各办科股室(中心)及岗位开展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38个,制定防控措施44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化。
(1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制度,2022年上半年、下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各1次,会议记录、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2.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3)针对“公务用车经费核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对经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公务用车经费核报不规范单据及时进行完善。加强经费报销审批程序管理,公务用车高速公路过路费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单独列支核算。
(14)针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予以清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内交通补助报销有关规定,杜绝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情况再发生。
3. 关于“会议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15)针对“会议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认真贯彻落实《永平县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规范会议组织,加强会务管理,严把会议费用报销审批关,对会议费报销单据严格审核。
4.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6)针对“日常经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各类经费审批流程,严控公务经费开支,严把费用报销审批关。按照规定对经费报销审批手续不齐不全单据进行补签完善。加强对挂钩包村驻村人员的考勤管理,严格执行生活补助报销有关规定,杜绝违规报销情况再发生。
(17)针对“白条报销”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永平县总工会关于转发〈大理州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永工发〔2021〕17号)要求,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报销、审批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深入查摆整改问题,杜绝白条报销情况再发生。
(18)针对“工会会费收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及时收取缴纳工会会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管理使用。
5. 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19)针对“文书制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坚持把正学风、改文风与转作风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文风的重要论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云南省贯彻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准确把握各项规定要求。
(20)针对“文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压紧压实文书审核把关责任,多头审核,层层把关,切实提升文书质量。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问题文书”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作通报。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抓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方面
1. 关于“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21)针对“党课内容未与时俱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定期上党课制度,认真组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责任,制定计划定期开展上党课活动。
(22)针对“民主生活、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按照《永平县提高党员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关规定》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确保会议规范有序。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严肃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23)针对“支委会会议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支委会各项制度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认真做好会务工作,会议情况通过“云岭先锋APP‘网上党支部’”平台及时发布。
(24)针对“党务公开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党费收缴、党员积分等党务公开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云岭先锋APP”平台及时公布。
2. 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25)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对接待超标陪同餐费予以清退。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检视,深刻进行反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严把经费报销审批关,杜绝超标接待情况再发生。
(四)“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差距方面
1.关于“‘四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6)针对“‘四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对待“四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规范会议组织,“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到位。
2.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27)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部署要求,积极与纪检监察组进行沟通,做到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
三、坚持常治长效,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步工作中,县委政法委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持之以恒抓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之以恒抓风险防控。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职责任务,统筹抓好“四大工程”“九个专项行动”“四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持之以恒抓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高水平推进平安、法治永平,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深化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持之以恒抓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对政法队伍的“铁规禁令”,加强政法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对标“四化”“五个过硬”,进一步完善政法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政法干部能力素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520055;电子邮箱:ypxzfw@vip.163.com。
中共永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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