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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46765270A/2023-00009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1676227509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通告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SC202218701、SC202218702、SC20221870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 来源: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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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DC223083240069 DC223083240070 DC223083240071不合格食品蛋清饼、杂糖、开花蛋糕涉及我县1家食品生产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平朝朝糕点店销售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DC223083240069

DC223083240070

DC223083240071

样品名称

蛋清饼、杂糖、开花蛋糕

生产日期

2022-10-24

型号规格

散装称重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永平朝朝糕点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铝的残留量

检验机构

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11-23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11-28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1128日,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询问。检查发现该经营户共生产的该批次蛋清饼4公斤、杂糖3公斤、开花蛋糕3公斤共计10公斤,货值200元,销售价蛋清饼每公斤20元、杂糖每公斤20元、开花蛋糕每公斤20元,共销售10公斤,除抽检6公斤外,其余4公斤销售额80元。经排查,该食品经营店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泡打粉)超量超标添加。
    三、 核查处置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食品经营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对该食品经营店销售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生产的该批次蛋清饼4公斤、杂糖3公斤、开花蛋糕3公斤共计10公斤,货值200元,销售价蛋清饼每公斤20元、杂糖每公斤20元、开花蛋糕每公斤20元,共销售10公斤,除抽检6公斤外,其余4公斤销售额80元。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经营数量少,没有造成相关社会危害后果。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六条规定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置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0元;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合计:3080元。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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