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永平县财政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与财政业务有关的简单公文材料起草、相关业务台账资料报送、数据统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工作地点为永平县财政局。
三、招聘对象
永平县辖区内居住且为永平户籍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 力且个人有就业意愿、以前没有做过公益性岗位、持有《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1.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已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5.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6.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一年以上(以毕业证为准)人员;
7.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失业人员(有残疾证明);
8.村级农村劳动力信息服务专员可放宽至本村村民,熟悉本村村情,高中以上文化,具备基本电脑操作能力的人员;
9.没有贷过就业创业型贷款。
报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地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原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5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性格稳重,吃苦耐劳;工作适应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和学习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
本次报名地点设在永平县财政局办公室,只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地址及电话: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98号,0872-6521800。
3.报名需要的材料
(1)《永平县财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5)本人《就业失业证》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评报名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等,以及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待遇及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1600元+单位补助部分+国家规定的相应保险,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面议;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