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干粉砂浆、腻子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6521812
3、电子信箱:ypxhbjbgs@163.com
4、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干粉砂浆、腻子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杉阳镇普棚村
三、建设单位:永平叁阳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单位: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永平县杉阳镇普棚村,占地面积1500m2,租用厂房面积1050m2,新建原料仓库面积450m2,分别建设一条干粉砂浆生产线,两条腻子粉生产线。干粉砂浆系列产品年产:10000吨(其中干粉砂浆产品3000吨,干砂7000吨),腻子系列产品年产:20000吨。购置安装辊式磨粉机、湿沙仓、喂料机、烘干机、斗式提升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4.3%。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膜除尘水。
(二)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烘干机废气、筒仓粉尘、投料粉尘、研磨粉尘、搅拌粉尘、工业场地粉尘等。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喂料机、皮带输送机、螺旋送料机、除尘器风机、气流包装机、斗式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烘干炉渣、废包装袋、水膜除尘渣、生活垃圾、废机油等。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水膜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永平县石膏粉厂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清运作为农肥使用。
(二)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入场道路等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特别是大风晴天要加大洒水降尘频次,进出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控制车速等抑制扬尘措施,以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加盖篷布、库内堆放等措施。运营期烘干机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筒仓粉尘、投料口废气、磨机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搅拌粉尘采取搅拌机密闭措施,减轻搅拌粉尘的逸散;工业场地粉尘产尘量最大区域为原料仓库,原料仓库采取封闭,仅留有车辆进出口,棚顶设置水雾除尘系统,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扬尘影响。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运营期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厂房隔声、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夜间不进行生产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使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限值 。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工程废弃的土方、砖瓦、混凝土块、边角余料、废弃砂石料等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堆存场所堆存,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烘干炉渣、水膜除尘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厂区地势低洼处修缮回填;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严格建立相关台账记录。
2023年3月21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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