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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3-0035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1681777719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2023年秋粮生产意见》政策解读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
  • 来源: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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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日,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平县2023年秋粮生产意见》(永政办发〔2023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3418日,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平县2023年秋粮生产意见》,该《意见》实施以来,为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夺取粮食丰收,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调整全县种植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不断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谷物总产量稳居世界首位,十四亿多人的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习近平同志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县农业农村局拟定初稿,报县人民政府牵头出台了《意见》。

二、政策依据

《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是,近年来国家、省、州制定印发的粮食生产意见,以及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特别是2023年的《大理州2023年秋粮生产意见》(大政发〔20235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由四个部分组成,四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目标任务。按照稳面积、稳单产、稳总量、稳供给“四稳”原则。力争实现全年粮食作物面积37.31万亩,平均亩产304公斤,总产11.36万吨。

第三部分为重点工作。明确了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改造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推广科技增粮措施、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提高粮食规模化生产水平、抓实防灾减灾、加强农资保障、加强夏收作物管理和春耕备耕工作等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对每一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协调配合、强化考核督导四个方面对2023年的粮食生产加强了保障,要求各乡镇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确保2023年秋粮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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