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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3-00331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1687483670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公告

永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 来源: 永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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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宁夏银川6.21”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责任。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和对象

2023623日至1231日,整治对象为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和经营用户,重点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农贸市场及人员密集场所液化气等燃气经营和用户。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燃气企业安全准入方面。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企业、在建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燃气运输企业等资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对无证运输或燃气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不达标的要进行严厉查处。加强对基层有关部门审批发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违规审批发证行为。

(二)燃气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方面。认真梳理燃气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落实建设各方安全责任,对在建燃气工程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坚决整治未将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问题,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项目负责人不带班作业、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燃气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大力整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现场管理混乱、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缺失或失效、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三违”行为突出等问题。

(四)燃气销售安全标准方面。重点对火锅店、烧烤店、学校、医院和企业等燃气及液化气重点用户,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销售平台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承担销售平台商户管理责任,防止商户利用其销售平台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

(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方面。对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排查整治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问题隐患,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要求,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健全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电话:08726521878永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08726520641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此公告

  

永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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