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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3-0053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1687200241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 来源: 永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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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修订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和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以及考察云南、大理的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经验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机制,规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实现永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预案修订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永政办通〔2023〕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永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包括永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基层防汛抗旱组织;第三部分是监测和预报预警,主要包括监测和预报预警机制、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预报预警;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主要包括Ⅰ-Ⅳ级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紧急管控与社会动员、应急结束;第五部分是应急保障,主要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技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供电保障、供水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主要包括调查评估、灾后重建、防汛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工作评价、奖励与责任追究;第七部分是附则、附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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