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永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承担永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永平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领导分工
马学武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负责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消防救援、森林和草原火灾救援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值守、国防动员、衔接应急救援力量、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等工作;参与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分管县自然灾害委员会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火灾救援协调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景峰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河长制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培训考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等工作;参与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分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协调股、政策法规宣教股、永平县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蒋德海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灾害救助、救灾物资监管等工作;参与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分管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丞午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政工科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重要公文、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政务公开、综治维稳、行政管理、疫情防控、精神文明、招商引资、防贫返贫、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科技、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人事等工作;分管政工科、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金金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放管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联勘联审、转型升级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政许可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作;参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分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局财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显能党委委员、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事故信息直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分管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按议事决策制度进行研究决策,局领导班子既要负责分管工作的落实,又要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宣教股、水旱灾害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协调股、火灾救援协调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政工科、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龙盘社区博南东路50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6521878
0872—6526622
负责人: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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