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条例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法行政。
(二)依法履行好乡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的工作,做好对乡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保障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
(三)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教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机制,负责对基层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考核、使用和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质、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指导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五)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负责科学编制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农业科技、卫生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畜禽防疫、森林防火、水资源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基层文化建设、广播电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指导帮助村委会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组织引导林果、畜牧、烟草、能源、矿冶、建材、旅游、生物资源等特色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服务;负责小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事项。
(六)负责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组织发展乡村致富产业,推动农民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农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七)引导农村建立各种协会和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投资促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协助龙头企业与协会和农户联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合理布局流通市场,培育市场主体,搞活农产品流通。
(八)协调组织服务中心和协会积极开展良种繁育、科技示范、信息、物资供应、疫病防治、指导帮助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九)组织、管理、督促服务中心为各类社会组织和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教育、医疗、文化、技术、体育等公共服务。
(十)负责管理督促本乡计划生育、救灾救济、养老敬老、殡葬改革、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险、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事项。
(十一)负责本乡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思想道德和民主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打击本地各种违法活动,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各种纠纷和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严防严控安全生产,严格实施管理监督;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能动作用,积极履行职责,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十三)负责全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蒋艳红(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员工作。
分管乡纪委、乡人武部,联系乡人大主席团。
朱炳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联系乡人武部。
施新能(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乡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书记外出时负责乡党委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联系、协调、处理全乡重要工作,负责人事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组织、宣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政法、综治维稳、老干、共青团、妇联、科协、工会、关工委等工作;分管乡党政办公室,乡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北斗乡政协履职小组、北斗派出所、北斗司法所和北斗商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田彦丽(乡党委挂职副书记):协助乡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绿美乡村建设工作,协助抓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字 衡(乡党委副书记):协助乡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乡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
密程寒(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工会联合会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晓娇(乡党委组织委员):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全乡组织、团委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松陈(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和监察室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玉光(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负责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协助乡人民政府负责森林防灭火及林政资源管理、林长制、退役军人事务、国防教育、项目管理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乡人民政府分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杨小波(乡党委宣传委员):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乡妇联工作;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艾 清(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负责综合政务、财务及国有财产监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招商引资、统计、交通、通信、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信用社、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博南片区分局、供电所、邮政所、北斗移动营业厅、电信所、电视网络站。
张 群(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畜牧兽医、防汛抗旱、国土和村镇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烟叶生产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组、水务组、畜牧兽医组)、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联系自然资源所、烟站。
赵晟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民族宗教、妇儿工委、社会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大、政协、团委、妇联、工会、中心校、卫生院。
李明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北斗派出所所长):负责维稳、社会治理、司法、信访、重大项目协调等工作;联系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虞 进(北斗司法所所长):负责北斗司法所全面工作,协助乡党委副书记抓好信访和社会治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北斗彝族乡设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置。
(一)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北斗彝族乡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开发办公室5个办公室,机构级别为股所级。
1.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站(信访)、侨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档案、保密、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为民服务中心”等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自然资源管理、村乡规划建设、乡村公路管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商品流通、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城乡管理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慈善、殡葬、搬迁安置、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职责。
4.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工作, 具体承担党的建设、法制建设、综合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围绕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开发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
(二)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责
北斗彝族乡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务、农业机械、农村经济管理、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用物资、扶贫开发、中小企业等服务工作。
2.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工作。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地区文化发展品牌;做好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维修、维护与管理等服务工作。
3.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乡规划、乡村公路建设、村容乡貌、生态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防震减灾、村乡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优抚安置、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5.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项目工作的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全乡项目实施规划;承担项目的申报、实施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储备、论证等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的招投标以及施工合同的签订;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施工记录和项目竣工结算、项目资金核销工作;负责项目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政所
承担乡财政预决算;负责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的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全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北斗彝族乡北斗村1号政府大院内。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1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6788500。
传真:0872—6750143
负责人:朱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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