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的查后公告
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维护财经纪律,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州(市)财政部门开展重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3]18 号)要求,永平县财政局于2023年9月6日至9月8日对永平县红十字会、永平县科学技术协会、永平县城市建设和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家单位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的会计信息质量工作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3家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表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实际收支记录情况,会计核算真实合法。未发现擅自调整项目支出、虚列支出现象。固定资产的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核对一致,不存在固定资产账卡、账实、账账不符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不足,永平县财政局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单位逐一对照,及时调整会计核算不当业务,明确责任,及时纠正。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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