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根据你部申请,永平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发﹝2010﹞65号)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规定和要求,委托云南交通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永平县“漾濞5.21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河边饭店桥)、(梅房沟桥)、永平县龙街镇木居河桥维修加固工程进行竣(交)工合并质量检测。我站根据检测结果,从工程实体、外观缺陷、内业资料方面进行了竣(交)工合并质量鉴定。经鉴定:永平县“漾濞5.21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河边饭店桥)、(梅房沟桥)、永平县龙街镇木居河桥维修加固工程质量综合评定得分为89.45分,该项目工程质量鉴定为合格。现将上述项目《竣(交)工合并质量鉴定报告》随文下发,请你部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竣(交)工合并质量鉴定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可组织交工验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永平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9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