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平县202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7月28日在永平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永平县审计局 字德忠
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报告永平县202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州委、县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抓创新、促转型、化风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目标任务,保障了正常运转,保持了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地方财政管理审计
(一)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922.00万元,支出完成191,08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20.00万元,支出完成95,7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0万元,支出完成1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7,575.00万元,支出完成53,265.00万元。
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往来款项挂账,国库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二是部分年初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部分国有资产闲置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2023年对2个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体检费0.5万元,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3.03万元;二是会议费、接待费管理不规范;三是项目推进缓慢及管理不规范。
(三)专项债券审计
对永平县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专债项目中的19项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未及时进行工程结算;1个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3个专债项目推进缓慢。二是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专债项目产权关系不明晰;9项专债项目工程应入未入固定资产。三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形成资产运营收益不高。四是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专债资金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2.73万元;应缴未缴专债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6.34万元。五是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单位专债项目资金收支未进行会计核算;1个项目专项债券额度未作资产反映。
二、社会保险审计
对永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5.66万元;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三是应入未入固定资产;四是部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五是主管部门监督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不到位。
三、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2名县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12万元,无发票列支费用1.20万元;二是违规拉用站所、村级资金56.91万元;三是现金管理不规范4.27万元等问题。
2.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印花税;二是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57个;三是项目已完工但未进行验收和结算审核项目6个;四是未经集体决策签订重大工程项目补充协议;五是部分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部分项目送审结算价超合同价10%以上且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未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台账等问题。
3.会计核算管理方面。一是科目余额表数据不准确,会计科目列支不正确、未及时进行专项债券账务处理;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三是往来款长期挂账;四是公务接待不规范。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1名县管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个别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显示土壤及水质受重金属污染;二是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未以实际现状进行地类认定及变更;三是水资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公司无证取水,两个河库部分时段水质不达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四是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生态护林员履职不到位;五是项目资金未到位,一个占用林地图斑未整改等问题。
四、重大建设项目审计
对永平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1.3万元;二是未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建议书,未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概算,未编制施工图预算;三是竣工决算编制不规范,施工方竣工结算编制不规范;四是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不及时等问题。
五、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一)专项审计
开展了大理漾濞6.4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二阶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二是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进度缓慢。
(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调查
对1个乡(镇)所属7个村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村级财务核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投资入股分红项目管理不规范:投资入股未按时分红20.25万元,投资入股协议到期后未收回投资本金,村集体投资入股未在村级财务账核算,部分村级集体投资入股未签订合同,部分村集体经济投资收益率较低;二是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三是财务核算不规范131.32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68.84万元;四是应收未收三清洁费,部分村三清洁费资金闲置;五是应收未收6户易地扶贫搬迁宗地流转款;六是公益林补偿资金未兑补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县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二是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贯通协同,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成果共用、增强监督合力,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培植财源。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经济工作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做活财源培植这篇可持续发展文章,有效提升税收收入占比,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同时,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促进财政增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多渠道争取中央、省、州的转移支付资金。三是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聚焦项目谋划、专债申请、支出进度、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控得住,更好发挥对投资拉动作用。
(三)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要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合理编制预算。二是要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适当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重点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的财政投入。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和无预算支出等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严格责任落实,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一是健全整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制定可行措施,严格整改“清单”管理和问题“销号”,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日常督促检查,做到对标对表,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督促力度。三是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切实做到通过整改促进规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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