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永平县梅子箐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等6座非煤矿山的批复》(永政府〔2023〕150号)等文件规定,予以注销永平县梅子箐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等5个采矿权许可证,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2月1日(30个工作日),公告期结束后,将依法依规注销5个采矿权许可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我局矿业权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872-6525326。
附件:永平县梅子箐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等5座注销采矿许可证清单
附件:永平县梅子箐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等5座注销采矿权许可证清单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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