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平县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公示
永平县火车站于2022年7月22日正式投入运营,停车场也同步投入使用,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管理,有效防范和杜绝因车辆无序停放、交通拥堵等带来的安全隐患,提升永平县火车站及附近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水平,经永平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提请,县发展改革局按照定价程序开展成本监审及召开征求意见会,并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永平县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标准
永平县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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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区域 时间 |
1小时以内 |
首1小时后每增加30分钟加收 |
24小时 封顶收费 |
包月 |
小型车 |
广 场 |
6 |
3 |
50 |
—— |
停车场 |
4 |
2 |
38 |
500 |
|
中型车 |
广 场 |
8 |
3 |
60 |
—— |
停车场 |
6 |
3 |
48 |
1000 |
|
大型车 |
广 场 |
12 |
5 |
60 |
—— |
停车场 |
10 |
5 |
60 |
—— |
|
摩托车、电动车 |
停车场内 专用车位 |
停车场内设有二轮、三轮摩托车专用停车位,按次收费,每次2元;广场内禁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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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广 场:永平县火车站门闸内站前广场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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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说 明 |
1.收费时段:实行全天计时收费。停放20分钟(含2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首1小时后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 |
二、相关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定价形式、收费单位、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投诉电话12315等,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二)要加强停车场管理,健全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合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停车服务质量,满足接送旅客车辆临时停放需求,维护好永平形象。
三、执行时间
本公示价格为试行价格,试行期为二年,公示满一个月后执行。在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重新申报正式价格标准。
公示时限: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8日。
县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0872-652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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