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的督办通知》(云河长办督〔2019〕71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技术复核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2023〕第64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2020~2024年实施的河道治理项目情况,永平县对2019年划定的顺濞河永平段、2020年划定的六米河部分实施堤防工程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请到永平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股(永平县水务局三楼)进行查询。
查询电话:0872—6522061
公告时限: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顺濞河永平段、六米河部分河段管理范围调整情况的说明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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