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永平“一地一城”建设筑牢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县委、人大常委会、州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压实领导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工作,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抓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实施,促进全县政府部门各项工作有效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督促检查,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编制和补充完善权责清单内容要素目录;编制公布《永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扎实开展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完善调整乡镇自选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目前全县共认领监管事项1012项,其中检查实施清单989项,完成率99.9%,监管事项覆盖率40.12%。二是政务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加快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力争2024年1月31日实现搬迁。不断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切实推动全县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3270件,办结1327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受理管理服务事项95307件,办结95307件,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受理咨询解答18071人/次。三是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大胆探索创新方式,2023年9月我县远程异地评标首次实现跨地州,打破专家评审区域限制,有力的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和交易市场公平竞争。项目进场交易均实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达100%。四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2023年以来,我县涉及的9家部门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6435件。
3.提高市场监管质效。一是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供便利准入服务,市场主体登记实现了“零上门”“零见面”“最多跑一次”,2023年,通过“一窗通”设立441户企业,个体户全程电子化设立2569户,发放电子营业执照4043个。二是强化“四大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食安心”行动,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132家、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上百户。强化药械安全监管,开展“药剑”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6家,美容院27家,立案查处15起。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3家次,检查特种设备98台(套),共排查安全隐患9条,发出监察指令书4份。强化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永平县重要工业产品经营企业汇总表台账,牢牢守住质量及消防安全底线。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部门抽查计划52个,抽查事项52项;完成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1个,抽查事项11项。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狠抓市场监管案件查办,回应民生关切。四是加强价格管理监测。完成并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72份,价格认定总金额达251.57万元。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和年度审验工作。
4.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打造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县75个村(社区)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布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云岭法务通“四张网”,建强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二是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管。受理并妥善解决律师行业纠纷1起,云南展腾(永平)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261件,永平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98件,永平县司法鉴定所共办理案件45件。未收到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违规情况的投诉举报。三是持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33件,法律帮助案件304件。
5.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清廉永平”建设为契机,以“暖心行动”和“阳光行动”为抓手,全力抓好18个评价指标优化提升方案的落实。优化投资环境,落实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深入践行“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理念,驻企店小二服务团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1次,驻企联络员每月驻企天数不少于4天,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打造“保姆式”企业服务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互联网+营商环境”平台管理,搭建平台线上收集、线下单位办理、线上平台回复的运转模式。2023年来共受理省、州营商环境平台投诉9件。扎实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全县完成“个转企”共1335户。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规定,开展法治进企活动4场次,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员工依法维权和安全劳动的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6.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体制改革。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成永平县实施“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2023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17项,目前已启动17项,完成3项。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细落实,布设监测点位47个对全县主要河库地表水水质开展监测,倒逼污染治理责任落实。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共排查出地下涌水点数17个。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27份。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成永平县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类耕地加密调查项目。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监管,进行了110个批次危险废物的转移,各类危险废物转移量合计约84.31吨。三是强化问题整改。2021年以来永平县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共排查出55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53个,2个正在整改中。四是抓实自然保护区管护。实行网格化管理,常规巡护与深度巡护相结合,抓实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依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进行审查、登记、备案,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关,提升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修订了《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制定了《永平县县级成品粮(大米)储备管理办法》、《永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按程序向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1.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坚持执行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上县长办公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所有重大决策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共进行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及部门相关文件材料、项目合同协议等100余份。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县已全面实现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及七个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2023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为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出具法律意见30余件。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依法依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全面实行听证制度,2023年来,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3次。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公布了《永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和《2023年永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实施后,承办单位根据决策事项执行时限或者有效期,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
(四)增强行政执法能力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扎实开展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设立了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机构职责及人员编制,公布了《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乡镇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的决定》、《关于全县乡镇赋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公告》,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衔接。印发了《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制度。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321人。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工作,全年共计备案260件。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抽查评查了食品药品、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13家重点领域执法部门案件15卷,进一步规范部门执法程序。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了专题执法培训及案卷抽查评查,共自查自纠问题线索68条。
3.增强法治培训。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党性修养、强化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宪法宣誓、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程序等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能力。要求县级赋权部门及时完成对乡镇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工作,使得乡镇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下放、委托的行政职权,确保接得住。三是有序推进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75个村(社区)共培养了824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发放“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2707册、发放普法进万家普法读物20023册,营造了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盯紧抓牢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重点建设工程、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2.抓好突发险情应急处置。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政策方针,全县全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实现了本防期扑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零伤亡目标。全面落实防汛减灾救灾责任制,有序组织开展12轮汛情的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保山市隆阳区“5.02”5.2级地震发生后,县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应急三级响应,投入130万元开展了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当前,正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争取早日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有力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六)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县、乡两级标准化“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8个,对新选任人民调解员及继任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全覆盖培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调处矛盾纠纷540件,调解成功536件,调解成功率99.26%。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受理13件,已审结9件。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3年以来,县、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要求行政机关积极配合。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坚持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定期向县委、县人大报告重大行政事项,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请县委审议工作事项109项、提请县人大审议工作事项7项、向县政协通报工作6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8件、政协委员提案162件,办复率达100%。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
2.加强政府督查。主要围绕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省州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个转企”工作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政府督查,并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保障政令畅通。
3.优化政民互动平台。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产生“好差评”数据42525条,好评42525条,好评率100%,无差评件。稳步推进12345热线运行管理工作,全县共有87家单位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023年共受理群众诉求工单1433件,按时办结率100%,切实提高了群众办事服务满意度。规范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力度,2023年以来,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9811件,实现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八)增强科技保障力度
1.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进。全面完成省州指派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永平县共承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398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0.71%,全县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支撑更加有力。二是强化办事“不出门”、服务“指尖办”。组织开展永平县首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强化政务服务办理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方式宣传,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加快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落地,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新增证照的电子印章加盖工作,确保加盖率达100%。
2.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管理应用。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全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并将“数据录入率不低于相关执法数据总量的80%”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全县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按要求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数据达执法总量89%。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充分。少数单位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动力不足,工作进展较慢,成效还不显著。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差距。一些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差距,基层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风险防范能力还不足。特别是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开展后,要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明确职责边界、熟悉执法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质效有待提高和规范。
(三)法治队伍建设有差距。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法治人员配备力量不足,法治人才比较匮乏,行政复议、法制审核、法治督察人才紧缺,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主要安排
2024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永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格局,切实推进法治体检相关工作,着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做好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培训,提高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提高科学决策质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提高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做到合法性审查一票否决、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依法推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工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抓好乡镇行政职权赋权工作,强化协同配合,确保乡镇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强化评查结果运用。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应急处突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治化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进一步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依法处置能力,着力提升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健全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解机制,运用法治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活动宣传渠道,深入推进新时代永平法治宣传教育工程。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行政复议的宣传,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行政机关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出庭应诉,确保全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自觉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察、群众、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作用,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切实提升政府督查工作质效,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与信息发布,持续深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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