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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9286263-6/2024-0001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 成文日期: 1709054375000
  • 发文字号: 〔2024〕
  • 体裁: 通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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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2—6521535(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博盛路100号    邮编:672600

项目名称

永平县水泄乡居居麻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永平县龙街镇米路村

建设单位

华能澜沧江(永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评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拟配套建设升压站、场区道路、光伏阵列、集电线路、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电缆井、杆塔、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仓库、绿化等。光伏电站额定容量65MW,安装容量77.68MW。拟在场址内建设110kV升压站1座,变电容量为160MVA,按16MW/32MWh配置储能设施,并按32MW/64MWh预留储能设施场地。工程场内改扩建道路3.8km,场内新建道路8.2km。项目占地面积90.4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7138公顷,长期租地面积88.477公顷。项目总投资31864.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6.7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2%。

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所示: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施工扬尘。

2、废水: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雨季地表径流。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施工固废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主要生态影响: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程占地导致占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地表清理等对地表植被和植物个体造成破坏,施工机械作业及人为活动等对区域野生动物产生干扰,以及施工期间地表裸露、土石方开挖回填和临时堆存等导致的水土流失。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异味等。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等。

3、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

4、固废:包括废弃光伏组件、废矿物油、农业废弃包装物、废铅蓄电池、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5、主要生态影响:项目运行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面板架设后,在地面产生的阴影对地面植被生长的影响,光伏电站运行对动物及区域景观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加蓬盖,尽可能防止运输物料泼洒;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采取设简易堆放棚等防扬尘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使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中回用于生产;其他废水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沉淀池处理雨天地表径流,地表径流沉淀后排入周边沟渠;施工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设置餐饮废水收集桶,定期由附近的居民清运综合利用。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作业,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加强施工管理,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该减速慢行、禁止随意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旱厕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尽量少占用土地,以减轻施工对周围自然植被、地形地貌等环境的影响;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运营期应使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安装抽油烟机;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化,并及时清掏,以减少化粪池异味。

2、废水处理措施

太阳能电池组件清洗废水用作板下植物浇灌,不外排地表水体;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区绿化用水和洒水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风扇、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运行过程中保持水泵房、设备间等的门窗紧闭;加强项目区内的绿化。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更换的废弃电池板由厂家带回资源化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农药包装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废弃化肥袋外卖废品收购商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光伏板区植被肥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太阳电池方阵支架采用单支柱斜顶支架方案,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架设在农用地上的阵列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光伏场区等临时用地区域在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强初期、中期的植被抚育工作;尽量采取场地封禁自然恢复,并辅以适当的人工手段,如选取乡土物种补种补植、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洒水浇灌等;占用林草区域,后期光伏场区植被恢复后,生长过程中在满足电站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应尽量减少对下方及周边植物的扰动,在影响电站发电时,应尽量采取人工修剪高度的方式,避免直接清理砍伐;光伏场区周边围栏等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密集的钢丝网,保留一定的动物通过空间;加强运维管理人员和场地内工作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保护当地的植物及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并安装接地装置,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频电场强度和频磁感应强度;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加强环境管理和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监测工;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作;升压站应修建围墙,禁止在升压站围墙外延伸3米的安全防护距离内搭建民房等。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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