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永平县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28.20万元,使用维修资金1.0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结余7082.47万元。
二、2024年,永平县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按大住建发[2012]211号执行(此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至今),现将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安工程造价及交存标准公布如下:
类型 |
建筑结构 |
建安造价(元/㎡) |
交存标准 |
交存金额(元/㎡) |
多层住宅以及低层住宅、别墅、小区内非住宅 |
砖混结构 |
1150 |
6% |
69 |
钢混结构 |
1350 |
6% |
81 |
|
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 |
钢混结构 |
1850 |
6% |
111 |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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